市民留言答复单
来访人姓名
来访时间
2017.10.12
所反映情况
2016年3月市民缴纳3200元报名费报名于循化县交通驾校,2017年10月12日17:00市民拨打校长电话进行预约科目二考试时,校长告知市民合约终止,以后自行约考,不提供任何培训服务,市民表示不合理,希望相关单位协助调查并退还市民报名费3200元。请予以办理,谢谢。
答复单位
循化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8812571
答复时间
10.30
答复内容
市民所提交通驾校,属于未经许可证的非法经营驾校,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以非法经营为依据,依法对交通驾校进行了拆除。市民在未全面了解合法驾校的情况下,报名参加“黑驾校”责任在于自身。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应当向司法部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