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民反映问题工单答复如下:
事件发生以后,循化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自来水公司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就此事开展调查。经调查得知,南苑小区物业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按时缴纳水费,并由此产生滞纳金,自来水公司多次书面通知物业公司无果,于8月11日按相关规定决定停止对南苑小区供水。在我局主要领导的协调下,物业公司缴纳了水费,8月13日中午对南苑小区开始正常供水。事后我局领导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表明物业服务事关民生大事,物业公司要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承担起责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也请广大住户在日常的生活中监督物业公司服务和管理,为创建平安小区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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