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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宫苑小区停车收费事宜
来源: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门户网站留言答复单

 

来访人姓名

韩先生

来访时间

9.18

所反映情况

市民为循化县八宫苑小区住户,近期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并在小区公共区域内划分停车位,告知住户收取停车费(960/年),若不缴纳停车费按天收费(每天收取5元),市民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此收费是否合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答复单位

县住建局

答复单位

联系方式

8812357

答复时间

9.21

答复内容

现将市民反映问题工单答复如下:

得知此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

一、循化县八宫苑小区建成近10年,小区有16幢楼。由于受当时的建设投资的限制没有设计地下停车场位,调查得知近几年开发商未曾收取任何维修资金,都是由开发商自行承担了各方面的维修资金,这样一来,导致维修困难,今年开始为周转维修资金的运转,才开始收取停车费。实行专款专用。

二、为保障小区停车有序,方便本小区住户停车日常出行,限制外来车辆随意停放。维护本小区住户利益,物业办筹措资金,划定标准车位和购置电子收费系统,聘用人员进行24小时专项管理,此收费标准是依据《海东市住宅物业服务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且八宫苑小区停车费低于此标准,若不收取停车费,将产生一系列问题,包括小区日常卫生、垃圾清理、养护维修等问题无法解决,也会给住户带来困扰。 为保证住户们的正常生活秩序,通过收取适当的泊车费用,来填补小区的维修费用是合理的。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