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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伊嘉味年产700吨素牛排生产项目基本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无锡市梁溪区“十三五”对口帮扶循化县扶贫项目,根据《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循化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循政〔2020233号和《关于同意变更循化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循政〔2020321号文件精神,编制了《伊嘉味年产700吨素牛排生产项目实施方案》。县扶贫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评审,项目专家组已评审通过该项目,现予以公示。

附:《伊嘉味年产700吨素牛排生产项目基本情况


                   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112


伊嘉味年产700吨素牛排生产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加工700吨素牛排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五、项目实施单位:青海伊嘉味清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六、法人代表:马永良

七、项目建设地点:循化县清水乡大桥湾

八、项目建设期限:20206-20216

九、项目建设内容:扩建加工车间300平方米、新建冷藏库500平方米,冷藏库外包设施500平米;原材料库房300平米;购置设备3台(套)。

十、建设规模:年加工700吨素牛排。

十一、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55.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7万元;购置设备148.5万元。

十二、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255.5万元,其中:申请循化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230万元,企业自筹25.5万元。

十三、效益预测: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快青海省推进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地方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有效带动农牧业,延伸产业链具有显著的效益,可新增就业岗位5-8人,项目投产正常年实现销售收入为563万元,实现利润49.6万元。

十四、运行机制

项目采取“企业带动”的模式运营。将财政扶贫资金230万元投入到青海伊嘉味清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素牛排生产运营,由公司负责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同时,企业用工应优先考虑脱贫户中的劳动力,并按市场化运作机制进行生产,逐步建立扶贫滚动发展机制,扩大生产规模,扶持带动脱贫户稳定增加经济收入。通过利益机制,约束机制,使投入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产生最大经济效益,实现“共赢”的目标。

根据循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循化县产业园项目收益资金的批复》(循政[2019]323)精神,项目资产收益资金建设期按财政扶贫资金投资额的4%,运行期按当年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上缴收益金。青海伊嘉味清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与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签订投资分红协议,协议分红年限为5年,其中建设期的1年内,按财政扶贫资金投资额的4%进行投资分红,运行期的4年内,按当年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进行投资分红。5年后,若公司全面履行相关义务,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续签合作协议,如双方未能达成合作协议,青海伊嘉味清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需将230.00万元退还至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设立的账户中,由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上缴县扶贫开发局。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要有专人管理,明确项目建设期间以及项目运营期间财务收支情况的记录,做到账目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对项目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等应定期进行公告,每年不少于2次,项目实施中,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定期监督检查项目运营情况,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营,切实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