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无锡市梁溪区“十三五”对口帮扶循化县扶贫项目,根据《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循化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循政〔2020〕233号文件精神,编制了《博艺黄河石艺扶贫包装车间及研发室项目实施方案》。县扶贫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评审,项目专家组已评审通过该项目,现予以公示。
附:《博艺黄河石艺扶贫包装车间及研发室项目基本情况》
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日
博艺黄河石艺扶贫包装车间及研发室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博艺黄河石艺扶贫包装车间及研发室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四、建设性质:新 建
五、项目实施单位:循化县博艺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六、法人代表:马德功
七、建设地点:公司院内
八、建设规模:各类黄河石画0.4万件,沙画0.4万件,撒拉族刺绣0.2万件。共计1万件。
九、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年(2020年9月~2021年8月)。
十、建设内容:建包装车间及研发室820平方米,为砖混结构二层,一楼为包装车间,二楼为研发室。
十一、投资规模与构成:项目总投资12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7万元,为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十二、资金筹措:项目投资总额127万元,其中,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100万元,占总投资的78.7%,企业自筹27万元,占总投资的21.3%。
十三、项目运行机制
项目采取“企业带动”的模式运营,将东西部协助资金100万元投入到循化县博艺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博艺黄河石艺加工生产运营,由公司负责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按照法人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运行。同时,企业用工应优先考虑脱贫户中的劳动力。并按市场化运作机制进行生产,逐步建立扶贫滚动发展机制。
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对扶持资金资产收益的要求,将投入到循化县博艺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口帮扶资金100万元,建设期1年按财政扶持资金投资额的4%上缴收益资金;运行期4年,每年按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的标准上缴收益资金,由工信局督促企业将受益资金每年10月31日之前上交积石镇人民政府。由积石镇镇政府统筹安排。通过本项目实施,不仅加大旅游业产业发展,拓宽了脱贫户的增收渠道,而且通过优先吸纳脱贫户中的剩余劳动力使其充分就业,进一步增加脱贫户的收入,因此,本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关于项目资产收益资金的上缴。循化县博艺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签订投资分红协议,协议分红年限为5年。5年后,若公司全面履行相关义务,经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同意,则续签合作协议,如双方未能达成合作协议,循化县博艺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需将100万元退还至循化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设立的专项账户中,由循化县工信局退还至县扶贫局。由循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另行选择投资适宜的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