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青海省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7〕366号)和《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21〕51号)文件要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动安置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拟对以下2021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励,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通过公开录用、遴选、选调、公开招聘等方法,积极主动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平台,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新起点更好更快发展。
附件:1.拟表彰单位名单
2.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拟奖励单位信息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3日
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残联反映
电话:0972-8812388
附件1:
拟表彰单位名单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镇人民政府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人民政府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