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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化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明确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乡村两级河长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青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青水河湖函[2023]18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循化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督电话:0972-8812166

附件 循化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20231129

附件:循化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