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站[2023]118号)要求,循化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发改局、水利局、自然资源与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农科局及积石镇政府、查汗都斯乡政府等相关部门于12月11日两座哈大亥 黄丰(小)退出类水电站进行整改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循化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72—881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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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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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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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整改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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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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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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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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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丰(小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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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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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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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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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大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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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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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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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水电站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循化县水利局代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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