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实施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予以公示《关于提前下达海东市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东发改农产〔2023〕617号)。
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以电话的方式实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72-8815132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海东市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东发改农产〔2023〕617号)
循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1日
东发改农产〔2023〕6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