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科学、合理地配置各业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重点急需建设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和《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青海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3﹞300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循化县实际,已编制完成《循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省人民政府已下达批复,现对循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批复予以公示。
附件:1.《循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
2.关于对循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的批复
循化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