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河道采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循化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公告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循化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公告
为加强循化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有效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明确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分别为县级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现将循化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公告如下(见附件):
附件:循化县河道采砂规划河段采砂管理四级责任人名单
循化县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附件:2024年青海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