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按照重点单位确定原则及循化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循化县东湾寺水库、循化县孟达天池景区等39家单位为循化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御职责,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和日常巡查记录,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附件:循化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2024—2025年)第一批
循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循化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2024—2025年)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