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4年6月29日,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青政函〔2024〕5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公布。
附件1:关于公布《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公告
附件2:《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关于公布《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公告
2024年6月29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青政函〔2024〕56号)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予以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一、《规划》是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循化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循化县作为海东市文化旅游型城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海东市委、市政府对循化县的发展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推动循化县建设青海省重要的民族特色轻工业基地、黄河上游宜业宜居和美家园、撒拉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循化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001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38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9.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65倍以内;用水总量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其中2025年不超过0.53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落实城市“四线”管控,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共建兰州—西宁城市群,合力推动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推动青甘交界地区协同发展。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一廊两屏三区、一心两轴多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完善沿黄高效农业发展区、中部特色农业发展区和南部有机畜牧业发展区格局,提升农牧业现代化水平。提升沿黄河生态廊道水源涵养功能,筑牢西部高山和东部孟达生态屏障。强化中心城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综合服务功能,辐射带动全域高质量发展。
五、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护黄河流域水生态安全,巩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构建以循化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落实适宜造林绿化空间。优化清洁能源布局,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推进绿色低碳城乡建设,积极落实碳达峰。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建设绿色矿山。
六、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循化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布局,引导产业用地向园区集中。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镇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
七、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生活圈建设。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分类引导村庄规划建设,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撑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城市和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撒拉风情,黄河画廊”城乡特色风貌。强化自然和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和利用,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着力保护全国历史文化名镇街子镇、全国历史文化名村清水大庄和各传统村落,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和红色文化。
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进G310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公路、S13循化至同仁公路等建设,完善水运交通体系,持续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城乡各类基础设施的服务和保障能力。构建韧性安全的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城乡生命线稳定运行。
九、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循化县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定期开展规划体检和评估,将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规划监督、执法、问责,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循化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海东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和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2:《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