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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化县11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在政府网站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河湖2023140号、《青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青水河湖函2023188号)等文件要求,明确山区河道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乡村两级河长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现在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附件循化县11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告.xlsx


                               循化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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