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何乙四夫等7名循化县籍在京务工人员,在北京市西城区突发火情时,挺身而出、危难施救。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传统美德,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树立崇德向善、挺身而出的良好社会风尚,依据《青海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先进个人(群体)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认定何乙四夫等7名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现公示如下:
一、行为人情况
何乙四夫,男,1977年1月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民主村374号;何撒力海,男,1982年10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民主村375号;何主麻,男,1977年9月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民主村422号;马胡才尼,男,1998年12月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大庄村96号;马乙奴四,男,1980年1月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大庄村252号;韩克力草,女,1983年4月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民主村374号;马阿乙舍,女,1982年4月生,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民主村375号。
二、主要事迹
2025年10月25日18时54分,北京市西城区巷内一居民厨房突发火情,就近经营“撒拉梦西域小面匠”的我县籍人员何乙四夫等人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灭火。经众人合力扑救,历经近20分钟成功扑灭明火,有效阻止火势蔓延,为后续消防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向本次救火行为受益人、相关社区、消防部门核实,并结合《中国新闻》《北京民委》《新京报》等多家主流权威媒体专题报道佐证,何乙四夫等7人救火救人、抢险救灾的行为真实有效、事迹属实。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四、受理反映事项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人员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县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线索及佐证材料,对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中共循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72-8812396
联系地址:循化县党政大楼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811100
特此公示。
中共循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