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循化县气象防灾减灾需要,循化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将于6月1日开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起止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自公告之日起如有灾害性天气出现,全县各作业点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
查汗都斯乡下庄村作业点、积石镇沙坝塘村作业点、尕楞乡建设堂村作业点、文都乡抽子村作业点、白庄镇何加村作业点、道帏乡古雷村作业点。
三、作业区域
作业点半径10公里范围
四、作业使用设备
37毫米高射炮
五、注意事项
1.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作业设备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区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
2.为确保作业安全,作业点2-10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应立即隐蔽,防止溅落弹片伤人。
3.在作业影响区域内,若发现炮弹残骸或故障弹,切勿擅自捡拾或自行拆卸,请立即向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一旦发生人员、财产意外伤害事故,必须严格遵照以下程序处置: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及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报告。
联系电话:循化县公安局:110
循化县人影办:0972—7716801
循化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