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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25日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民政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审计局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印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循财监字2019294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惠民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财政资金通过 “一卡通”方式发放,但“一卡通”使用管理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违规代持群众银行卡、存折,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时有发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根据海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局、市保监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监字 [2019]32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目标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目标。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专项治理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以下称“六部门”) 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县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全覆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自查为主,边查边治理,推动全县整改规范;县级“六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抽取部分单位、乡镇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因地制宜,便利群众。按照“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并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14号)精神,选择最让群众满意的方式规范“一卡通”管理使用。

  四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联席工作机制,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会商,完善顶层设计,制定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全县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由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对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组织开展自查,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同时,可以根据我县实际增加治理的内容。

  三、时间安排

  全县“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截止5月底前)。各单位(乡镇)对辖区内组织开展自查,应避免与审计部门正在开展的相同年度惠民及“一卡通”专项审计的(乡镇)部门重复。按照治理内容,组织开展广泛的到村到户摸底调查,全面排查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529日前分别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报送县财政局。

  第二阶段:县级抽查(625日前)。由县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按不低于自查面的30%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单位、乡镇予以重点关注,并实行省级集中审理和处理。

  第三阶段:整改规范(7月至820日前)。结合自查情况,及时督促落实有关立查立改及问题处理工作,并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问题,提出整改及规范措施并落实,整改规范情况于720日前报县财政局;县“六部门”针对自查和抽查情况,研究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在全县范围进行整改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要明确县、乡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等县级六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别指定专门科室和联络人,按职责和任务分工承担相应工作。联席会议机构设置如下:

   1、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人员组成

   长:马正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韩连冰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尹芝霞 县民政局副局长

       喇福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培英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韩忠勇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2、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

   任:马正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员:陈亦农 县财政局监督室主任

       罗钰麟 县财政局农牧室主任

       叶守伟 县财政局社保室主任

       马成海 县财政局经建室主任

          县民政局干部

       马鸿琪 县就业局干部

       马忠孝 县审计局干部

       韩永福 县扶贫开发局干部

   办公室成员兼各单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沟通联系事宜。

   3、联席会议职责

  (1)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执行,部署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和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及政策建议;向县政府和市财政局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2)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做好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人员培训、问题审理、数据汇总、信息报送、报告总结、新闻宣传、举报渠道设立公布等工作。同时,发挥好协调小组各部门的职能,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治理的人员调配、财务核查、督导检查、“问题台账”建立、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

  4、成员单位职责

  (1)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专项治理方案拟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举报渠道设立公布、专项治理报告起草等工作;组织重点抽查、问题审理、问题处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梳理“一卡通”政策措施建议等工作;联席会议召集、工作协调;统一对外设立举报平台。

  2)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职责:结合部门职能,本系统建立“一卡通”政策和资金台账,摸清“人、卡、钱”规模及数量;督导本系统下级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分级建立“问题台账”并督导整改销号;落实查前培训任务;配合重点抽查、问题审理、问题处理、总结工作,并提出规范“一卡通”政策措施建议等工作。

  (3)县审计局职责:配合重点抽查、问题审理、问题处理;总结本系统专项治理等工作。

  (二)强化各级监督,促进问题整改。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要严肃查处违规套取、优亲厚友、克扣索要、私存私分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黑手”;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县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报市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对及时主动说明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程度、后果影响等因素,运用“四种形态”依法依纪从轻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消极对抗的,一律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完善脱离基层实际、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补贴项目。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广村级财务“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循化县财政局       循化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循化县民政局       循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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