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是调节水资源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关系的总体部署,以水资源可供给量和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能力为基础,立足现实、展望中长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量和水资源可开发水平决定的可供量决定需求,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和合理调配的原则,协调好流域、区域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制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和生态环境,是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5月,青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循化县水利局委托,开展《循化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工作,本次规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水资源现状调查评价,主要任务是全面调查循化县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第二阶段是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主要任务是科学制定水资源节约、保护、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战略目标、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与对策措施。
通过开展《循化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工作,制定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合理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为循化县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资源科学管理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和保障循化县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1 总论
1.1开展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必要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了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与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简称《综合规划》),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利部组织开展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正)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青海省将健全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旱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为优化供水布局、调整水源结构、提高供水能力和供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基本形成科学的水资源配置与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谐的水生态体系、高效的水管理体系。
科学编制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是循化县基本建成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的需要;是解决循化县城镇化进程、粮食生产、工业化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对供水安全保障的需要。因此,开展《循化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是十分必要的。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
对经济社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调控,分区域分行业确定供求关系调控目标,实行节约用水和科学用水。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用水需求的前提下,优化用水结构,抑制用水的过快增长,保证用水总量不突破“红线”控制指标。
(2)坚持供需协调
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强化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开源节流并重,常规水源和非常规水源、地表水和地下水、当地水和外调水优化组合,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在合理调控需求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3)坚持高效利用
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加快用水方式转变,把厉行节约、高效节水放在突出位置,运用工程、技术、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促进农业、工业、生活节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有限的水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坚持重点保障
合理供水布局,优化水源结构,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增加水的有效供给,重点保障城乡居民、重点区域和城市的供水安全,提高应对干旱和突发事件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5)坚持保护生态
有效保障生态基本用水,维护河湖健康,改善生态环境状况,逐步恢复河湖水的生态功能。加强水资源保护,实现优质优用。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6)坚持严格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管理控制“红线”,完善水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体系,严格控制水资源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水资源科学调度和集约利用,提高水资源综合保障能力。
1.3规划目标和任务
1.3.1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的目标是紧密结合循化县相关水利发展规划,落实青海省下达循化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明确未来一段时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与措施,提出未来全县水资源供求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控要求,满足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及生态文明建设对水资源的合理需求,重点提出供水保障方案措施,提出近期规划实施安排意见。
1.3.2规划任务
(1)客观分析全县水中长期供求发展态势,包括现状水供求状况和未来水供求态势分析两方面。收集近年来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相关资料,对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供水现状、供水水质、用水水平与效率、生态环境用水情况等进行分析,综合评判现状水供求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的要求,综合分析各地区,特别是重要区域的水资源供求态势,着重分析本县未来水资源需求的基本规律。
(2)系统研究保障本县供水安全的水源调配方案。以《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确定的本县用水总量为控制,基于本县的水供求态势,在不突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分析各种水源工程的可供水量、供水结构以及分行业的用水量和用水定额,综合调控需水结构和供水水源,规划供水水源调配方案与工程总体布局。
(3)科学制定重点区域供水安全保障方案。针对重点区域供水安全保障的合理需求,根据流域和区域供水水源总体调配方案,科学制定本县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明确保障这些重点区域供水安全的具体措施及应对特殊情况下供水安全保障的对策。
(4)合理规划供水保障工程方案及近期实施重点。根据水供求规划方案和水源调配方案,结合相关规划和供水工程的前期工作成果,明确保障供水安全的近期实施重点,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估算规划投资规模,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1.4规划编制依据
1.4.1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循化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
1.4.2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主要包括《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96-2010)、《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1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T 278-2020)、《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 72-2013)、《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 45-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3-94)、《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 201-2015)、《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导则》(SL 627-2014)等。
1.5规划范围与水平年
1.5.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循化县全境。
1.5.2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中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重点为2025年。
2 规划区概况
2.1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地处青藏高原边缘地带,四面环山,山谷相间,黄河流经其中,川道平衍。东与甘肃省积石山县和临夏县接壤,西与尖扎县交界,南与甘肃省夏河县和同仁县为邻,北与化隆县和民和县相连,黄河由西向东横贯县境北部。地理位置介于东径102°01′~102°49′,北纬35°25′~35°56′之间。东西长约68km,南北宽约57km,总面积2100km2,森林覆盖率21%左右,境内海拔在1780~4635m之间。与西宁相距164km,与兰州相距175km,三者在地理空间上形成了一个正三角形。西宁和兰州两个都市圈都可将循化县城覆盖到两小时经济圈范围内,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的修通大大缩短循化与西宁的交通时间。
2.1.2地形地貌
循化县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四面环山,山谷相间,黄河流经其县境北部边界,地势南高北低。由于地壳运动,形成境内重峦叠嶂,起伏不平的地形。黄河谷地带向南海拔逐渐升高,垂直差异明显。按照地表形态特征,从低到高形成四种不同的地貌。
2.1.3气候特征
(1)气温
循化县境内地势高差大,气温由北向南,由河谷向山区逐渐递减。年平均气温黄河谷地一带为9.7℃,南部那让喀山一带-4℃以下。黄河及其支流清水河、街子河等下游两侧的河谷地区,年平均气温在7℃~9.4℃之间;白庄、文都等地的沟岔及缓坡丘陵地区,年平均气温在4℃~7℃左右;尕楞、文都、道帏等地的中山地区,年平均气温只有2℃~4℃左右;农牧过渡地带,年平均气温仅1℃~2℃;南部高寒草山区,年平均气温1℃以下。
(2)日照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年均晴日251天,日照百分率为61%。其中1月、11月、12月日照率高达68%~74%,5~9月日照率较低,平均在47%~52%之间。光能充足,利用率不高,潜力很大。境内由于海拔较高,空气干燥,年太阳辐射总量在532.1kcal/cm2(岗察)~596.78kcal/cm2(积石镇)。境内晴好天气较多,年日照时数2702.9h,日照丰富,加之干旱少雨,致使全县年蒸发量大大高于年降雨量。
2.1.4河流水系
循化县属黄河流域,黄河干流从县境北部流过。黄河干流在循化县境内过境流长79km,分西、中、东三段。西段从隆务河口至赞卜户村,称公伯峡,长18km,河道比降2.9%,断面呈“V”型,河槽宽30~80m,谷顶高出河面300~650m,出口段基岩高出河面不足百米,两岸不对称。中段从石群峡口至马儿坡,系宽谷,俗称黄河川道,长41km,河道比降1.73%。东段从马儿坡至积石峡东口孟达自然保护区关门林业检查站,称积石峡,长20km,河道比降1.8%,上游弯曲较宽,流至“野狐跳”处,枯水期水面仅宽15m,中段呈“V”形和“U”形,下游河谷逐渐开阔。东、西峡谷是我国黄河,上游重要的水力梯级开发站址,已建成电站多座。中段经过的查汗都斯、街子、积石、清水四个乡(镇),为冲积层阶地,地势平坦,土质深厚,气候温和,光热资源丰富,水利条件好,是主要的产粮区和瓜果经济作物区。
据黄委会循化水文站资料,黄河循化站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45459km2,距河源1908km。黄河多年平均过境水量217亿m3,多年平均流量6.88m3/s。循化境内主要河流有17条,其中13条直接流入黄河,另有4条汇入黄河一级支流大夏河。其中西面有宗占、建设唐、比塘河等支流注入黄河,南面有尕楞、街子、西沟、清水、红沟等支流注入黄河,东面有孟达、旱坪、牧场沟等支流由南向北注入黄河,北面有盐沟、阿玛岔沟水由北向南注入黄河。另有尕日加河、尼玛浪河、窝龙沟、卧龙沟等支流南流注入甘肃境内的大夏河。
循化县按流域面积划分:小于50km2的入黄支流有11条;50—100km2的有4条,大于100km2的河流2条,为清水河和街子河。按多年平均流量来划分:多年平均流量大于1.0m3/s的支流为清水河,多年平均流量在0.5~1.0m3/s之间的河流有街子河,其余各河均在0.5m3/s以下。
2.1.5水文地质
由于中生代晚期至新生代的构造运动,循化县南部为隆起侵蚀构造区,北部为凹陷盆地,形成了区内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的特征,区内水系发育呈树枝状,均汇入黄河。本区地下水的形成、赋存、分布规律严格受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貌、气象及水文诸因素的控制。根据《循化县水资源评价及优化配置》,地下水的类型可划分为中—高山基岩裂隙水;丘陵区第三系砂岩、砂砾岩的裂隙孔隙水;河谷区第四系冲洪积漂砾卵石孔隙潜水。
2.2社会经济
循化县地处青海省东部黄河谷地,是中国撒拉族的发祥地,是全国唯一的撒拉族自治县,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扶持发展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之一。根据《青海统计年鉴2020》,循化县辖3镇6乡(其中岗察乡是海东地区唯一的纯牧业乡)154个行政村。2020年循化县常住人口13.42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4.8386万人,农村常住人口为8.5874万人。全县居住着撒拉、藏、回、汉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
根据循化县撒拉族自治县统计局统计资料,2020年,循化县完成生产总值38.18亿元,同比增长6%,五年年均增长8.93%;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4亿元,五年年均增长9.9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87亿元,五年年均增长6.0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亿元,同比增长5%,五年年均增长7.72%;规上工业增加值1.1亿元,同比增长1%,五年年均增长9.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45元,同比增长5%,五年年均增长7.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41元,同比增长7%,五年年均增长8.8%。全县农、林、牧、渔业均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生态绿色畜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恢复性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6亿元,增长5%。
3 现状水供求状况分析
3.1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3.1.1降水量
大气降水是地表水资源的主要补给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循化县降水主要来自印度洋孟加拉湾上空的暖湿气流和太平洋副热带高压与东南沿海台风输送是暖湿气候,因水气入境途中高山阻隔,水气抵达后含水量减少,降水相对东南其他地区少,属于半湿润、半干旱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降水分布极不均匀,其总的变化规律随着海拔的升高降水量逐渐增大,由于河谷至山区的降水量逐渐增大,即山区大于川区,脑山大于浅山区。
循化县多年平均降水量254.5mm,CV=0.22,Cs=2.5Cv,丰水年(P=25%)、平水年(P=50%)、枯水年(P=75%)、偏枯水年(P=90%)的降水量分别为300.3mm、249.4mm、213.8mm、188.3mm。
①降水量年内变化及时空分布特点
由于受气候和地形的影响,循化县降水量分布极不均匀,南北差异大,其总的变化规律随海拔的升高降水量逐渐增大,由河谷至山区降水量逐渐增大。黄河谷地降水量不足300mm,南部山区则达到500—600mm;降水量年内分配也很不均匀,降水量年内主要集中在6—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3.5%以上,春季3至5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16.2%,秋季9—11月占全年降水量的19.9%左右,12、1月降水量最少,月降水量占全年的0.4%左右。由于高原气候特征,该县夜雨占年降水量的63%左右。另外,循化县降水还具有降水日数多、强度小的特点。
②降水量丰枯分析
降水量频次分析,将年降水量按经验频率分为:小于12.5%为丰水年,12.5—37.5%为偏丰年,37.5—62.5%为平水年,62.5—87.5%为偏枯年,大于87.5%为枯水年五种年型,枯水年频次一样,偏丰年、平水年的定位频次稍有差异,但基本接近。
按照丰水年:相应频率P<37.5%;枯水年:相应频率P>62.5%的标准,挑选出持续时间最长且均值最大的连丰期和持续时间最长且均值最小的连枯期,并计算连丰期和连枯期的平均年降水量及其与多月平年平均降水量的比值K丰和K枯。连丰期在3—5年之间,K值在1.12—1.35之间,连枯期在2—3年之间,K枯值在0.70—0.86之间。
3.1.2地表水资源量
循化县大部分地区位于黄河南岸,自然地理条件和水文规律具有相似性。清水河流域地处循化县中部,自然地理和水文规律在全县具有代表性,该流域面积占全县面积的30%以上,清水河清水水文站实测水文资料系列在三十年以上,利用代表站法分析。首先分析清水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再从径流形成条件的相似性出发把代表站清水河流域的年径流量按面积比或综合修正的方法移用到整个循化县范围内,从而推算出循化全县年平均及不同频率的年径流量,这种方法叫代表站法,也是水资源评价中常用方法。使用的原则是:以较长系列实测资料为基础,具有代表性,基本能够控制全局。认为利用清水河流域的水资源评价成果,按面积比或综合修正的方法移用到整个循化县范围内,来分析全县地表水资源量是合理的,依据是充分时。利用了清水水文站分析的清水河流域的年径流深和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利用其他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进行水文比拟和修正,计算出其他流域年径流深和年径流量,最后统计出全县地表水资源量。经计算,循化县地表水资源量为2.166亿m3。
4 实施效果分析
循化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和人水和谐的目标出发,在全面调查、分析和总结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成绩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特点,提出了水资源的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和强化管理的对策和措施。规划方案实施后,可以在缓解区域供需矛盾、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供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1、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水资源规划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节水工程措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管理制度、与水资源特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
规划实施后,通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的有关制度,可有效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规划方案实施后,通过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灌溉方式转变,加强灌区节水改造,建设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与体系。灌溉水利用系数从2020年的0.4681提高到2030年的0.5,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从2020年的388m3/亩降低到2030年的340m3/亩。强化企业计划用水和内部用水管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现状的70%提高到90%,工业用水定额从2020年的29.6m3/亿元降低到2030年的28m3/亿元。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用水器具推广和城镇供水管网设施改造进程加快,城镇供水管网综合漏失率由15%降低到10%以下。
2、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2020年全县总人口为13.426万人,预测2030年人口达到14.57万人,10年增加1.14万人。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解决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利问题,把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新增供水工程和强化管理等措施,加强水源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系、水质监控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对策措施建设等,优先保证人民生活用水,全面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为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水资源保障。
通过采取“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加快城镇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加大污水处理回用和水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入河量,加快城镇供水水源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城镇供水安全保障程度,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发展。
3、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循化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中考虑大力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产业结构优化、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因素,以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支持全县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发展。规划通过中水回用、节水管理、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措施和手段,总供水量由2020年的4884万m3,增加到2030年的5500万m3,保障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持续稳定增长对水资源的需求,支撑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2)合理引导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县属工业欠发达地区,现状用水结构主要以农业用水为主。要实现全县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走工业强省道路,因此规划中针对产业结构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高经济效益和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新型产业结构。根据自身资源进行产业选择和调整,做到量水而行、以水定产、以水定产业规模,引导宏观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优化升级,以水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4、改善生态环境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工矿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可使全县水污染的趋势得到根本缓解,配合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等措施,使规划年全县的污染物入河量基本达到纳污能力的范围内,使全县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得以实现。
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将使全县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率大大提高,彻底改变污水乱排、散排现象,使污染物入河量大大降低,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使水环境有所改善。
通过全县水土流失防治和农药化肥削减,将使全县林草植被得到恢复,生态系统得到改善,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可有效拦蓄雨水,降低水土流失程度,减少进入水体的泥沙,面源污染得到缓解,使河流水体的质量得到改善。
水源涵养工程和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实施,将使主要水源地上游的水源涵养能力得到提高,保护区内可能影响供水水质的污染源得到治理,有效的保证了主要水源地的供水安全。
5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实现循化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目标与任务,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执法,健全管理体制,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加大政府投入,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实现强有力的对策措施;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15.1组织保障
水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作,根据新时期水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步伐,全面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建立相应的组织责任体系和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有关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组织规划实施。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资源问题,总结规律、把握趋势、探索实践,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规划要求变成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分级指导的规划实施机制,务必突出重点和特点,务求取得扎实的成效。
15.2资金保障
改革和完善投入机制,拓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节约的资金来源,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节约建设列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有稳定的投入,并逐年增加。
要建立稳定可靠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继续实行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完善优惠政策,增加水利投资。对公益性为主的水资源配置、保护、节约的水利事业,政府行为应成为主导,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投入应当成为主体。继续坚持中央、地方、社会共同办水利的方针,鼓励股份合作办水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水资源的配置、保护、节约建设的投入,加强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大型水源工程和水资源工程设施建设。要采取中央、地方投资为主,财政拨款、项目债券、银行中长期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筹集建设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在国家投资政策引导下,激励社会各界增加对水利投入。要根据各地情况,坚持不懈地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发展基金,并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视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工程的建设,由于大量易于实施的水资源工程项目水源地已相继建设和开发利用,未来水源工程、治水工程的成本越来越高,所涉及的社会、经济、技术、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因此,为了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建设能够及时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要适度超前安排,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