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循化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循化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循扶组201817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循化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循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循化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81029

 


循化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和省财政厅、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和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以及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政[2017]1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扶贫机制,切实落实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提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使用效益。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根据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已下达和使用安排情况的实际,对一些与脱贫攻坚规划不衔接和脱贫攻坚没有直接效应的资金和项目在原上报方案中进行了删节和调整,印发了《循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要求在以后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切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政府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好赋予的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将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与脱贫攻坚规划紧密结合,真正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渠道放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中期调整使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年脱贫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计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脱贫攻坚、发展农牧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充分利用好赋予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自主权,逐步建立以县脱贫攻坚为主体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推进精准扶贫、 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目标任务及整合原则

(一)目标任务

以循化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各乡镇、各部门行业规划确立的目标为发展方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全面推动涉农专项资金“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强化监管、运行安全、使用高效”的统筹使用管理机制。 着力改善和提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脱贫攻坚 进程。

二)整合原则

1.坚持明确目标,创新机制的原则。以精准扶贫总体工作为引领,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

2.坚持规划引导、项目整合原则。根据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结合各部门资金下达目标任务,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制度规范、规划统一、纵贯横联”的要求,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整合使用机制。各行业部门要以县贫困地区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做强自我发展能力 。

3.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

4.坚持优势互补,集中投入的原则。将各部门安排的性质相近、用途一致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产业项目投入的方向、支持环节和工作机制,使各项资金互相匹配,形成合力,围绕“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和扶贫重点工作来整合资金,实现项目跟着扶贫工作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引导各类涉农资金向贫困区域和贫困群体集聚。

5.坚持精准发力,提高效益的原则。优化管理模式,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加大项目组织实施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实现联动助推发展。并建立健全涉农及相关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归类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作安全。

三、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

2.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财政支农和扶贫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8号);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640号);

4.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

5.《循化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四、整合程序

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开发局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和上年实际到位资金,衔接各涉农项目主管单位,测算当年可用于整合资金的规模,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报省市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五、计划整合资金总规模及构成

依照2016年各类涉农资金下达和整合情况,2017年我县计划纳入统筹整合财政14类涉农专项资金,整合统筹总规模50566.55万元,计划统筹整合主要围绕我县脱贫攻坚计划方案 。

(一)按照整合资金来源分别为:

1.农牧业发展资金4924.33万元。((不包括农业保护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直接惠农补贴资金)其中县级配套资金391.5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7107.26万元。 (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资金)。 

3.林业发展资金1874.34万元。(不包括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其中,县级财政资金349.34万元 。

4.扶贫开发资金11276万元。全部整合用于脱贫攻坚规划,其中:县级财政扶贫资金3099万元;

5.供销发展改革资金380万元。 基层供销社恢复新建建设和 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6.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2443万元。全部用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

7.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9781万元 。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978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335户,每户补助4.5万元,共1507.5万元。

8.就业涉农资金311.08万元。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和进城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资金204.58万元。

9.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91.2万元(涉及贫困村资金651万元)。

    10.教育发展资金9706.84万元(不包括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

    11.卫生发展资金49万元。村卫生室建设 。

12.文体旅游资金540万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县级配套资金 97.2万元。

1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162.5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

14.民政涉农财政资金920万元。村(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资金920万元。

六、2018年整合资金支出安排

依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切块下达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和整合使用指导意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财政、发改、农牧、林业、水利、扶贫、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县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和资金整合平台,结合上级部门资金建设目标任务,通过上下沟通衔接,结合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对截至2017830日上级专项到位资金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可纳入整合的各类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调整制定了整合资金支出项目统筹安排方案, 2018年我县计划纳入统筹整合财政17类涉农专项资金,计划整合资金数92009.75万元。

按照来源性质1.农牧业发展资金1056.62万元;2.水利发展资金4239.08万元;3.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134万元;4.林业发展资金592.6万元;5.扶贫开发资金15489.97万元;6.农村综合改革资金4110万元;7.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512.5万元;8.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300万元;9.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25万元;10.供销事业发展资金250万元;11.教育涉农资金919万元;12.科教文化涉农资金565.8万元;13.就业涉农财政资金:20万元;14.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0万元;15.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资金658万元;16.交通发展资金1643.2万元;17.融资平台涉农贷款国开行支持精准扶贫贷款项目52000万元。

截止8月实际到位资金85180.73万元,占统筹计划资金的93.2%

(一)农牧业发展资金1650.6万元

1.青贮饲草补贴和全膜覆盖技术推广支持514万元。

2.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水产定点购买鱼苗、线椒繁育基地、农作物种子工程296.3万元;

3.2个省级龙头企业扶持和2个标准企业改点220万元;

4.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和病虫害防治370.3万元;

5.7家省级家庭牧场资助,每户万元,共计35万元;

6.县级配套花卉基地种子款和牛羊多发病预警机制和农村产业发展项目215万元。

责任单位:循化县农牧局

(二)水利发展资金4239.08万元

1.循化县积石镇羊圈沟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410万元;

2.循化县夕昌沟防洪治理工程资金2446万元;

3.循化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27万元;

4.循化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30万元;

5.2018年特大防汛补助资金140万元;

6.黄河谷地量测水设施建设资金37.34万元;

7.循化县尕愣支沟防洪工程500万元;

8.县级配套资金548.74万元。

责任单位:循化县水务局

(三) 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134万元

循化县白庄镇科哇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及运动场134万元。

责任单位:循化县教育局

()林业发展资金592.6万元

1.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50万元(造林0.1万亩150万元)、森林抚育1万亩100万元)。

2.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支农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60万元(中藏药材种植80080万元;新建苹果、樱桃、梨、花椒等生态经济林100080万元)

3.2018年省级财政支农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万元(病虫害防治)。

4.县级配套资金162万元(对第二批省级支农县级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循化县林业局

()扶贫开发资金12584.45万元

1.乡村旅游1424.9万元(古雷村、上草村、孟达山村、牙尕村、苏志村、麻日六村建设乡村农家院,使贫困村增收,贫困户脱贫)。

责任单位:道帏乡政府、积石镇政府、街子镇政府、尕楞乡政府、查汗都斯乡政府、文都乡政府

2.易地搬迁43.1万元(亚龙湾小区、黄河佳苑小区、豪龙小区征地补助款)。

责任单位: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3.扶贫产业园项目1000万元(1000万元拨付给县扶贫开发投资融资有限公司,投资公司负责对马家村撒拉尔故里旅游文化扶贫产业园项目的实施全过程管理)

责任单位: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4.生态扶贫项目500万元(实施沿黄河生态扶贫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林业局

5.雨露计划24万元(在部分乡镇实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6.互助资金3680万元(对全县92个非贫困村每村投资40万元实施互助资金)。

责任单位:道帏乡政府、积石镇政府、街子镇政府、尕楞乡政府、查汗都斯乡政府、文都乡政府、岗察乡政府、白庄镇政府、清水乡政府

7.互助资金差别化奖励253.5万元(2016-2017年互助资金项目运行较好的8个村,上科哇村、下庄村、沙坝塘村、上访村、团结村、比隆村、江加村、哇龙村实施差别化奖励)。

责任单位:白庄镇、清水乡、积石镇、街子镇、查汗都斯乡、道帏乡、文都乡、尕楞乡

8.其他扶贫项目3347万元(500万元为全县产业化贴息及小额信贷贴息,2847万元14.3兆瓦村级光伏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9.国际农发281.7万元(投资230.7万元实施畜牧养殖项目,投资45.6万元实施增强市场准入金项目,投资5.4万元实施非农生计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农牧局、循化县妇联

10.住房改造310万元(对9个乡镇住房不达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补助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扶贫开发局、道帏乡政府、积石镇政府、街子镇政府、尕楞乡政府、查汗都斯乡政府、文都乡政府、岗察乡政府、白庄镇政府、清水乡政府

11.东西部扶贫协作500万元(旅游产业苏志村187万元,大别列村清真牛羊肉综合开发项目187万元,贫困家庭“职业教育+就业”帮扶项目20万元,优秀教育人才双向互派交流、培训、引进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援建项目50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6万元,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对口帮扶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查汗都斯乡政府、就业局、工业和商务局、教育局、扶贫局开发局、卫计局

12.奖励资金50.4万元(用于奖励勤劳致富、艰苦创业的168户脱贫户,促使其扩大再生产)。

责任单位:道帏乡政府、积石镇政府、街子镇政府、尕楞乡政府、查汗都斯乡政府、文都乡政府、岗察乡政府、白庄镇政府、清水乡政府

13.县级配套资金1169.85万元(862.1万元为易地搬迁项目、220万元为扶贫产业园项目,30万元为大数据平台网络费,57.75万元为光伏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六)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3460万元

1.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090万元(用于建设:1、村级广场硬化;2、村庄风貌整治;3、村庄亮化、美化;4村道硬化)。

 责任单位:循化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170万元(木洪、塘洛尕、石巷等9个示范村建设 一是村部建设;二是村庄风貌整治;三是村道硬化;四是村级文化广场;五是村内渠道建设)。

责任单位:循化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3.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1200(道帏乡张沙村和比隆村、积石镇瓦匠庄村、尕楞乡合然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村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传统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等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89万元9个乡镇计划完成1805户农村为旧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循化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150万元(九个乡镇154个行政村改善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循化县环境保护局

(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25万元(尕楞乡比塘、牙尕、麻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查汗都斯乡苏志村五曾旗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循化县积石镇加入村万吨净菜加工建设)。

责任单位:循化县财政局

(十)供销事业发展资金250万元1.循化县红光基层供销社恢复新建建设项目; 2.循化县白庄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建设项目;3.循化县啊啦啦农牧开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4.循化县乙日亥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项目;5.天香两椒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供销联社

(十一)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资金658万元1.2018年农村人饮巩固提升项目132万元。

责任单位:循化县水务局

2.循化县白庄镇科哇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及运动场134万元

责任单位:循化县教育局

3.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封山育林项目100万元(道帏林场、尕楞林场封山育林1万亩,拉设网围栏24600米,补植补栽311亩,大型宣传牌2座)。

责任单位:循化县林业局

4.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72万元(清水乡、尕楞乡、文都乡、道帏乡人工乔木造林1000亩,灌木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

责任单位:循化县林业局

5、退耕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120万元。

责任单位:循化县农牧局                       

(十二)教育涉农资金919万元(循化县尕楞乡曲卜藏村,道帏乡夕冲村,道帏乡夕冲村,文都乡牙日村,白庄镇白庄学校,街子镇洋库浪村,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循化县教育局

(十三)科教文化涉农资金565.8万元2017年第二批11个村、201812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

责任单位:循化县文旅局、新农办

(十四)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20万元(全县贫困家庭开展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循化县就业局

(十五)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300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特色产业项目、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责任单位:循化县较少办,道帏乡政府、积石镇政府、街子镇政府、尕楞乡政府、查汗都斯乡政府、文都乡政府、岗察乡政府、白庄镇政府、清水乡政府

(十六)交通发展资金1643.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513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和村道硬化。

责任单位:循化县交通运输局,养护队、项目办

(十七)融资平台涉农贷款国开行支持精准扶贫贷款项目52000万元(项目涉及3个乡镇、11个行业部门,实施内容:一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二是带动贫困户就业和增收;三是提高全县乡镇村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改善教育和养老服务条件)

责任单位:循化县扶贫开发局,循化县扶贫开发投资融资有限公司

具体已整合到位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详见《2018年循化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财政切块资金安排使用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认真履行好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积极稳妥建立和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各部门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整合安排方案落到实处。(一)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方案审查、协调项目实施、编制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二)县财政局:负责方案编制和资金监管;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上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表工作。(三)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和入库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监管工作。(四)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五)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纪违法等问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涉农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严格按县财政涉农资金投入重点,切实加大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资金整合聚集效应。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考评办法,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切块支农资金分配相挂钩。

(二)加大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在确保完成各项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同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聚焦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农和扶贫项目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应急类资金和省、市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项目,仍按照原有专项资金管理模式使用。

(三)加快支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力求支农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效益精准,5月中旬前所有项目落到实施。除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外,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年内完成自查验收。

(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放管”结合原则,加强对县级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涉农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保证项目质量,并按资金使用周期做好绩效评估工作。要切实建立支农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落实,确保支农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县涉农部门要切实管好用好支农资金,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跟踪督查,严格执纪问责。

(五)加强规范管理。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