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循化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对循化县尕楞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
附:循化县尕楞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循化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019年3月18日
循化县尕楞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工程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循化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对循化县尕楞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循化县尕楞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尕楞乡,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5°48′57.31″,东经:102°20′09.31″
4、概况:项目建成后,垃圾填埋场库容量为10.2×104m3,可满足尕楞乡及周边至2033年累计垃圾总产量4.194×104T、约合5.991×104m3(不包括覆盖和防渗、封场土方)的填埋要求,填埋年限达15年,为Ⅱ级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规模为小型。日处理生活垃圾近期为7.11t/d(2025年),远期(2033年)为8.01t/d。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见环评报告书。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见环评报告书。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严格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规范填埋作业规程,加强营运期及封场后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和情况下,项目实施后评价区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现状。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评价认为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的方式如下:
(1)查阅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ep-hom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011&extra=
(2)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循化县尕楞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ep-hom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012&extra=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负责公众个人信息的保密。
1、联系单位名称和方式
单位名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陕维忠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51515823@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文威
联系电话:02787335849
电子邮箱:rl@cseti.com.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具体为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