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第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循化县农科局(河北黄河苑办公区2号)
联系电话:0972-881217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号
循化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019年5月7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8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第8项反馈问题
2013年以来,全省还有144个建设项目至今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农牧部门监管不到位,只下达整改通知,未实施行政处罚,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工矿项目违规占用草原1.64万亩,其中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康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占用5250亩、4895亩。基础设施项目不履行草原征占用手续问题较为普遍,全省有46个项目违规占用草原2万亩,其中仅玉共高速项目就违规占用1.18万亩。
二、整改目标
以《循化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指导,把反馈意见指出的省内普遍存在的三类违规现象作为问题导向,全盘梳理辖区内草原征占用情况,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1. 核查辖区内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项目。
2.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
3.
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滥征乱占草原行为。
4.
并加大宣传力度,未雨绸缪。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对辖区内存在和疑似存在草原征占用事实的项目和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及摸排,根据调查结果,辖区内并不存在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的项目及企业。
2. 修改并完善了《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草原管护条例》,制定了循化县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3.
开展了以增强依法利用和保护草原思想观念为目的宣传培训。利用草原管护员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草原普法宣传月,宗教集会场所及中小学宣讲,走乡串户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大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草地生态保护知识。累计发放宣传品2100多份(手提袋、宣传手册、学生笔袋),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210人次,并深入9个乡镇及企业开展宣讲活动13次,悬挂横幅15条,授训学员2175人次。
4.
增进部门协作,把依法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作为县发改委立项、县国土局用地审批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