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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循化县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保障金缴纳情况公示
来源:    时间:2019年07月10日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每个单位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全社会各用人单位都应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财综字〔20161045号)、《青海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办法》(青残联会发〔201725号)有关精神,县直机关各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向属地地税机关自行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经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有20家单位安置了残疾人就业达到法定1.5%的比例;有82家单位足额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达到法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足额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第一批),名单为:

2018年度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共1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8年足额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名次,共82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循化支行;组织部;工业和商务局;环保局;司法局;城东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民法院;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工会;检察院;城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尕楞藏族乡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法委;积石镇卫生院;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查汗都斯乡卫生院;街子卫生院;国土资源局;清真食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民政局;文都中心卫生院;岗察卫生院;道帏乡卫生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武装部;宣传部;县人民医院;供销合作联社;黄河上游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海事局;就业局;文都藏族乡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清水卫生院;科学技术协会;清水乡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商业联合会;白庄镇人民政府;尕楞藏族乡卫生院;撒拉族自治县委员会(政协办);扶贫局;白庄卫生院;统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县委员会办公室;移民安置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统战部;水务局;职业技术学校;林业局;融合建筑有限公司;孟达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教育局;道帏藏族乡人民政府;建筑工程股份合作总公司;妇女联合会;党校;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建筑公司;气象局 ;白庄教育委员会;机关幼儿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循化支公司;岗察乡教育委员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循化撒拉自治县支行;纪检委;岗察藏族乡人民政府;积石镇人民政府;纪委检查委员会;调查队;

20家单位安置了残疾人就业达到法定1.5%的比例;有广播电视局;残疾人联合会;文化旅游体育局;社会保险服务局;街子镇教育委员会;查汗都斯乡委员会;民族中学;清水乡教育委员会;交通运输局;街子镇人民政府;积石镇学区;招商局;文都藏族乡教育委员会;文都藏文中学;高级中学;县中学;尕楞藏族乡教育委员会;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2018年度县财政返还残疾人保障金5万元整用于残疾证清理核查工作。

县政府残工委号召全社会用人单位向公示单位学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安置残疾人就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循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循化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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