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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子河、清水河等1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循河办〔202028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等文件要求,我县已开展河湖划界确权工作,现已拟定街子河、清水河等16条河流名单及管理范围,需予以公示。

 

附:关于循化县街子河、清水河等16条河流管理范围的通告

  

                       2020928

 


关于街子河、清水河等16条河流管理范围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循化县本次拟划定16条河流,包括清水河、街子河、尕洞沟、红沟、科沿沟、阿且阔河沟、吹麻滩沟、老鸦关沟、乙麻亥沟、西沟河、相王沟(相玉沟)、中库沟、起台沟、尕河、古让曲河、色格龙洼河,划定全长386.5公里。

循化县河道基本情况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流域面积km²

河流总长km

流域所在县名

县内长度(km

1

尕洞沟

114

36

化隆县

29.52

循化县

6.48

2

红沟

195

39

化隆县

35.2

循化县

3.8

3

科沿沟

362

45

化隆县

40.15

循化县

4.85

4

阿且阔河沟

84.4

22

循化县

16.57

5

吹麻滩沟

155

35

循化县

2.44

6

老鸦关沟

247

35

循化县

7.32

7

乙麻亥沟

114

32

循化县

32

8

西沟河

77.5

31

循化县

31

9

街子河

296

34

循化县

34

10

相王沟

84.2

20

循化县

20

11

中库沟

96.1

22

循化县

22

12

清水河

691

52

循化县

52

13

起台沟

320

33

循化县

33

14

尕河

56.9

14

循化县

1.7

15

古让曲河

260

33

循化县

5.1

16

色格龙洼河

115

25

循化县

9.37

二、划界要求及内容

1.根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堤防的河湖,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湖,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2.有堤防河流背水侧护堤地的宽度,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按照堤防工程级别确定,1 级堤防 30-20 米,23 级堤防 20-10米,45 级堤防 10-5 米,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确定护堤地宽度。无堤防河流护堤地的宽度,根据水文资料核定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如果没有水文资料或者相关规划的,各地可以根据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管用、务实”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管理范围。

3.本次划界坐标系统统一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

4.本次划界地形图测图比例采用1:2000,分辨率0.20m

5.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中需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库区、高速公路等已有管理红线的衔接。在堤防和护堤地管理范围内,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6.在划定的管理范围内禁止再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