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居质量,扎实推进卫生县城创建,加强森林草原防火,保障涉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县城建成区全域(黄河南北看台、健身步道、东西门广场、草坪、街边绿化带等城区绿地,波浪滩、九曲黄河第一湾等公园景区)以及黄河库区周边、林区草原等重点区域露天野炊烧烤、席地用餐。
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群众的教育引导,严禁在黄河库区、河渠周边、村社树林、林区草原、公路两侧树林露天野炊烧烤、席地用餐,持续巩固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三、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践行新时代文明风尚,树立环保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严格遵守通告要求,主动劝阻亲友不参与不组织露天野炊烧烤、席地用餐,做城市文明的倡导者、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绿色生活的示范者,共同守护好和美循化。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拒不执行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循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循化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循化县生态环境局 循化县水利局
循化县公安局 循化县卫生健康局
循化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循化县文明办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