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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循化县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来源: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2026〕第6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循化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79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水流登记单元。以水利部门提供的河湖管理范围线、全国国土调查数据,预划定水流登记单元17个,其中河流登记单元16个,水库水面登记单元1个。

    2.森林、草原、湿地、荒地登记单元。按照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的历史资料,结合循化县所涉及的林地、其他林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沙地、裸岩石砾地、裸土地等,以集中连片、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原则,预划定57个登记单元,其中森林19个,草原19个,荒地13个,湿地6个。

    3.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登记单元。根据循化县矿产资源储量库划定了5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9乡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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