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6号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循化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79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水流登记单元。以水利部门提供的河湖管理范围线、全国国土调查数据,预划定水流登记单元17个,其中河流登记单元16个,水库水面登记单元1个。
2.森林、草原、湿地、荒地登记单元。按照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的历史资料,结合循化县所涉及的林地、其他林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沙地、裸岩石砾地、裸土地等,以集中连片、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原则,预划定57个登记单元,其中森林19个,草原19个,荒地13个,湿地6个。
3.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登记单元。根据循化县矿产资源储量库划定了5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9个乡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