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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拉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序幕
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近日,循化县出台“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县动员大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各乡镇政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专项治理将对20152017年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以及其他违规发放补贴补助等问题。具体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违规行为设立“小金库”;除“小金库”外发生的账面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根据党规党纪和财经法规等相关规定,凡自查认真、主动查摆、纠正及时的,可按照党规党纪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适当酌情处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全部上缴财政或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户,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其他账面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重点检查期间发现的私设“小金库”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屡查屡犯的单位,除依法收缴国库以及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问题,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