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循化县高度重视,积极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实践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以“强”的组织保障推进治理行动。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住建、国土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住建等19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循化县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制订了《循化县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了专项治理范围、内容等工作。同时,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各类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了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推动到位,保障治理工作按既定目标有序有力推进。
以“实”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治理。组织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治理检查内容,对本单位2016年以来的所有竣工和在建项目和群众反映突出、有举报投诉以及涉及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的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排查,查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投标承诺履约、施工采购合同履行等环节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隐患,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加以整改。截至目前,共有11个部门和1个乡镇按时限要求进行了自查,反馈项目排查登记信息178项。同时,积极采取简报、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平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青海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招投标意识,在维护招投标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
以“严”的督导确保专项治理成效。县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从7月初开始采取对照核实所有工程项目名称、数量和投资,与2016-2018年全县固定资产月报表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和单位问题查摆、纠正处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张贴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反馈和完善,截至目前,共下沉督查4家单位。同时,成立了由县监察委牵头的专项巡查组,从7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一月的巡查检查,切实保证了本次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起到了“以督查促落实”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