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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34.21万元
来源: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类服务对象2.27万人(其中,农村低保3019户7665人、城镇低保442户786人、特困供养318户325人、高龄老人7857人、孤儿1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3141人、残疾人2881人)。截至7月底,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34.2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金300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53万元、特困供养金334万元、临时救助305万元、儿童福利资金21.51万元、高龄补贴612.7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数据信息比对,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聚焦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综合评估家庭成员特征和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家庭,按相关政策规定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树立“一盘棋”意识,形成联检联防工作机制,通力协作,统筹协调,发挥主动发现机制,对因病、因残、因灾、因疫情等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和面临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落实民政相关救助政策。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发现支出骤增或支出骤减家庭,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确保符合兜底保障的社会救助对象能及时获得救助,织牢贫困人口兜底保障网。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深度衔接,精准认定保障对象,持续提高救助水平,努力做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目前,新增城镇低保16户18人,退出城镇低保13户20人;新增农村低保359户749人;退出农村低保275户666人;新增特困供养5户5人,注销11户11 人;新增高龄补贴383人,死亡注销187人;新增孤儿1人,超龄退出孤儿2人,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

2.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急难救助。发挥临时救助数据库作用,对已脱贫但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未纳入农村低保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因残等各项支出较大家庭,以及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均给予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截至目前,共救助困难群众788户3258人,发放救助金305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

一是城乡低收入认定工作中政策执行有偏差,个别乡镇在核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时,简单按照家庭成员是否登记在同一户口簿进行判断,与政策规定不符。部分乡镇核对报告中申请人缴纳社保的基数,推定申请人的工资收入,缺乏政策依据;调查核实不严谨,在核算家庭成员收入和支出时,仅简单按照申请人口述的情况进行填写、核算,没有依凭据确定;二是困难群众救助相关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三是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民政人员少、编制增长滞后的矛盾亟待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惠民政策关注度高,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公信力,凸显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随着政策实施的深入和群众政策知晓率的不断提高,申请低收入家庭将会持续增加,要始终高度重视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认定办法,改进工作不足。及时受理申请,及时审核审批,不以任何理由拒绝低收入家庭申请。同时,在总结经验、完善调查方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家计调查与对象排查,为精准识别低收入家庭提供支持。

二是继续加强低收入家庭动态管理。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充分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调查员或第三方力量参与复核调查工作,按照认定办法动态管理要求定期进行复核,用精准识别、精准管理服务精准救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把好事办好。

三是继续织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研究与政策宣传,大力推动本地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构建完善,为处于“低保边缘”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专项救助政策,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同时,进一步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履职尽责、狠抓落实,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