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循化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乡村治理法治保障的重要一环,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致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走进群众,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以优质法治宣传对接村民法治需求,促进村民法治习惯养成,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一是人民调解+普法。按照“谁调解谁普法”的模式,将普法宣传贯穿人民调解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乡村矛盾纠纷的发生,减轻乡村治理工作的负担。二是加强专题普法。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通过讲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将矛盾纠纷化解过程转化为宣讲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以点带面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村民依法依规行事,为乡村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开展实时普法。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借“法律九进”、“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为工作契机,深入开展共开展53场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益群众3万余人。
贴近群众,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贴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营造良好的法治乡村生态。一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4个窗口,突出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机制。截至目前,已接待来访群众8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45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00余份。二是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全面畅通矛盾纠纷调解渠道,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在村口满足村民法律服务需求,解决家长里短。三是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乡村,加强“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6个社区154个行政村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规定,规范村民日常行为,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评判者。
关怀群众,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扎根农村的优势,主动把脉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孤寡老人等重点农民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畅通和规范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为困难农民群众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精准化法律帮助。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