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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从快从严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
来源: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循化县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交办件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推动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群众信访件按时、高质办结答复

——科学部署“快”,聚焦重点,组织领导高效化把坚持从政治上看待中央环保督察,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多次研究部署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级各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联络组、文稿资料组、督导落实组、信访答复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交办信访案件的协调联络、案件核查、督促整改、问责追责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全程跟踪、靠前指挥,多次到积石镇东街村、瓦匠庄村和县城北片区等重点 点位,推动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责任分解“实”,履职尽责,归口管理明确化。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信访转办案件核查、整改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制定信访问题办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案件接收分发、承办单位部门、专门责任人及包案领导等具体内容。严格按照“12小时内到现场查清问题,24小时内提出处理方案和整改措施,48小时内上报办理结果的要求和节点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做到所有问题当天交办、当天核查、及时回复。同时,健全信访案件办理三级审核制度(涉案部门审核、包案领导组审核、案件最终审核),对审核涉及的文字、内容、格式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办理上报。在督察期间抽调5个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开展集中办公,确保群众信访问题高质高效有序推进。

——案件办理“准”,精准施策,问题整改高效化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逐一拉单挂账,实行销号管理,问题整改过程中,边督边改组按照三个不放过的总体要求(即: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照整改标准,立足治本之策,确保不敷衍、不作假。针对村庄污水管网破损的问题做到治根治源,对村庄污水管网进行精准排查,全面更换地下污水破损管网。针对污水处理难的问题,正在采取“5+2”“白加黑冬季不停工等超常规举措,全力加速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查汗都斯乡污水处理厂项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考量、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影响,实事求是地处理信访案件,严禁在整改工作中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一刀切的做法。同时,围绕举报案件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一案一策、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并利用县城网格化管理机制,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治,切实做到发现一个、带动一批、解决一面。

——督导问责”,倒逼落实,监督执纪严格化。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及时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为全县各级干部敲响警钟、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交办案件为导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零容忍、出重拳铁面执纪、较真叫板,边督边改、督导落实组不定期开展信访办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13次,对重点案件相关责任领导11开展追责处理,迅速形成了齐抓共管、履职尽责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及时约谈4家砂石料厂、建筑公司负责人,从生产、运输全过程防尘措施进行全规范,坚决避免扬尘污染。

目前,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环境信访问题共16起,办结10起,其余6起正在积极有序办理中。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强化措施,持续加压,不断完善信访件办理机制,加大现场检查,办理答复和督促落实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全力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