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循化县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持续优化法律服务质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延伸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助力护航乡村振兴。
推进平台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基础。全县157个行政村、社区全部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基本形成了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纽带、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触角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构架。充分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青海法网”等新闻媒体,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平台在乡村的覆盖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实现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大人才培养,夯实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基础。加强“法律顾问+村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片长+辅警”的乡村法治骨干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村“法律顾问”制度,整合辖区内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乡镇法律顾问等资源,基本实现了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对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等法治培训,制定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计划,打造群众身边的法治工作队伍。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坚持组织开展年度调解员培训、等级调解员评定,目前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9名,其中星级调解员2名。
丰富服务方式,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基础。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积石镇托坝村法治文化广场、白庄镇乙日亥村文化广场等5个法治文化广场阵地作用,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乡村普法宣传从常规设点宣传转向组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多元普法形式,乡村普法更加精准。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7个。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等工作方法,简化困难村民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请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受理审查程序,切实保障困难村民获得必要法律援助,累计提供涉农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6件,受援人数8人,挽回经济损失12余万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用,突出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等4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59件,调解成功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