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成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循委(2013)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
马成军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培勤同志任交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韩永红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白平振同志县行政区划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学林同志县城镇建设搬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全福同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忠祥同志县就业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