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局:
你局《关于变更新识别人员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请示》(循扶局〔2018〕27号)收悉。根据贫困对象动态调整需要,同意从新识别的26户106人中剔除属于低保兜底户的11户40人,最终确定产业发展户15户66人,涉及资金共35.64万元,拨付金额具体如下:
1.道帏乡新识别3户15人,拨付资金8.1万元;
2.白庄镇新识别6户25人,拨付资金13.5万元;
3.查汗都斯乡新识别2户10人,拨付资金5.4万元;
4.街子镇新识别4户16人,拨付资金8.64万元;
请你局严格按相关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及时拨付资金,同时认真指导各有关乡镇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资金安全。
此复。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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