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呈报<循化县3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循扶局〔2018〕58号)收悉。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循化县3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分配对象
1.2015年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
2.各乡镇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51.7%进行分配,具体是:道帏乡187户、白庄镇156户、清水乡92户、积石镇111户、街子镇112户、查汗都斯乡138户、文都乡99户、尕楞乡70户、岗察乡35户。
二、相关要求
1.县扶贫局要严格按政策确定光伏扶贫收益资金享受对象,公正、公平、公开分配,真正让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扶贫成果。
2.收益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资助贫困学生上学等方面,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坚决杜绝养“懒汉”现象发生。
3.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民主评议、召开村民大会、张榜公示等程序阳光操作,精准分配,加强动态管理,保留工作痕迹。
4.加强对收益资金分配的全过程监管,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5.该分配方案仅适用于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收益资金。
此复。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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