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申请实施循化撒拉尔故里旅游文化扶贫产业园-扶贫产业街1号楼项目的请示》(循扶局〔2018〕45号)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撒拉尔故里旅游文化扶贫产业园-扶贫产业街1号楼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部门
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青海雪舟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点
循化县街子镇(原青海雪舟三绒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933.07平方米,框架结构,共三层。按撒拉族民俗风格进行装饰装修,建成后用于安排贫困户就业,主要经营撒拉族民族餐饮业和特产销售。
七、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7个月,即2018年4月—2018年10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22.4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扶贫配套资金220万元,企业自筹102.45万元。
九、运行机制
本项目实行建设单位报账制,凭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到县扶贫局报账划款。
十、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若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责任,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并强化施工管理和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要求规范实施,及早建成投用。
3.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2018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