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2018年省级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循扶局〔2018〕78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快实施扶贫项目,切实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2018年省级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782.1万元和其他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现批复如下:
1.实施脱贫攻坚励志项目。投入100万元资金调整用于清水乡下滩村旅游扶贫项目;投入50.4万元用于奖励勤劳致富、艰苦创业的168户脱贫户。
2.实施查汗都斯乡苏只村乡村旅游项目。将2018年第一批财政“健康扶贫”专项资金86.5万元、2017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中剩余的12.975万元和13.525万元励志资金调整用于查汗都斯乡苏只村乡村旅游项目。
3.实施文都乡麻日村乡村旅游项目。计划将2018年第一批财政资金100万元(银行风险防控资金)中剩余的18.4万元和6.475万元励志资金调整用于文都乡麻日村乡村旅游项目,追加资金不足部分从2016年、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剔除户追缴资金中逐步解决。
4.实施国际农发资金项目。由县农牧局负责实施投资230.7万元的畜牧养殖项目和投资45.6万元的增强市场准入金项目;县妇联负责实施投资5.4万元的非农计生(妇女培训)项目。
5.实施扶贫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将320万元资金(其中:310万元为2018年第二批财政资金、10万元为积石镇2017年无法实施危改项目的5户上交的财政资金)用于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补助,共补助160户(由县扶贫局结合各乡镇实际严格审核确定),补助标准为每户2万元。
6.投入2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费用,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程序拨付。
请你局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及时拨付,并认真指导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资金安全。
此复。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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