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2018年省级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循扶局〔2018〕83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快实施扶贫项目,切实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2018年省级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涉及资金2870.1万元,现批复如下:
1.投资23.1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征地费;
2.投资2847万元用于全县62个贫困村14.3兆瓦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及时拨付,并认真指导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资金安全。
此复。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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