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局:
你局《关于下达新识别人员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批复的请示》(循扶局〔2017〕21号)收悉。为切实做好全县新识别人员的产业发展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拨付新识别的26户106人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涉及资金共57.24万元,拨付金额具体如下:
1.道帏乡新识别4户21人,拨付资金11.34万元;
2.白庄镇新识别9户32人,拨付资金17.28万元;
3.查汗都斯乡新识别4户15人,拨付资金8.1万元;
4.街子镇新识别7户32人,拨付资金17.28万元;
5.清水乡新识别1户3人,拨付资金1.62万元。
6.文都乡新识别1户3人,拨付资金1.62万元。
请你局严格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并认真指导各有关乡镇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资金安全。
此复。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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