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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对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循扶局〔201918号)收悉。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关于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资金的使用计划,涉及资金共666.4万元,现批复如下:

1.272.4万元用于补发92个非贫困村908户贫困户2017年度受益分红;

2.253.5万元用于补齐“十三五”14.3兆瓦村级光伏电站2018年度建设资金;

3.140.5万元用于循化县十世班禅故里藏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建设资金,将其产生的收益金用于循化县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

请你局严格对照扶贫资金审计要求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资金安全。

此复。

  


                2019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