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对2018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循扶局〔2019〕19号)收悉。根据3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收益金不得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的相关要求,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关于2018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受益结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将第二期15.2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循化县十世班禅故里藏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将其产生的收益金用于循化县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
请你局对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资金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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