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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20年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循扶局〔20202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11559万元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现批复如下:

1.安排580.86万元实施到户产业项目。其中,安排226.36万元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巩固提升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安排54.5万元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安排300万元由各乡镇负责实施防返贫项目。

2.安排3006.7974万元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其中,安排2000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2020年循化县撒拉尔故里旅游扶贫项目,安排1000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2020年循化县谷岛旅游扶贫项目;安排6.7974万元由尕楞乡政府负责实施尕楞乡牙尕麻尕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

3.安排360.778万元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循化县班禅故里资产收益项目。

4.安排230万元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其中,安排30万元实施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安排10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安排100万元实施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

5.安排5199万元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6.安排2119.57万元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金融扶贫项目。其中,安排100万元实施2020530小额信贷项目,安排2089.57万元实施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7.安排62万元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扶贫励志奖励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强化项目跟踪监管,确保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发挥最优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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