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循化县2021年第三批、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循乡振局〔2021〕17号)收悉。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使用方案,资金总计8275万元,现批复如下:
1.安排1226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循化县清水乡孟达大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搬迁项目。
2.安排282.61万元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循化县查汗都斯乡大庄村道路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布尔塘道路)。
3.安排200万元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循化县农田灌渠配套项目。
4.安排100万元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街子镇牙目曲呼、托龙都、团结等6村农田灌溉建设项目。
5.安排120万元由县文旅局负责实施循化县清水乡大庄村禹王谷游客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6.安排30万元由县清水乡政府负责实施清水乡下滩村乡村旅游扶贫农家院提档升级项目。
7.安排209.39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脱贫产业贷款贴息资金。
8.安排180万元由县文旅局负责实施乡村产业车间提升项目。
9.安排100万元县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脱贫家庭大学生资助项目。
10.安排17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
11.安排10万元由县就业局负责实施脱贫人口(含监测户)跨省或返乡稳定就业交通劳务补助。
12.安排750万元由县农科局、文旅局负责实施循化县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13.安排200万元由街子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循化县乡村振兴示范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4.安排4200万元由县农科局、文旅局负责实施循化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15.安排380万元由县工信局负责实施清水乡乡村振兴伊嘉味年产1000吨禽副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6.安排150万元由县工信局负责实施街子镇乡村振兴特思美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7.安排120万元由县工信局负责实施积石镇乡村振兴博艺刺绣工艺品就业帮扶工坊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协同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资金跟踪监管,确保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附件:循化县2021年第三批、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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