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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变更使用循化县中小微企业创园标准化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变更使用循化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标准化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循乡振局〔202125号)收悉。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县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区管委会实施的循化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标准化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衔接资金340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以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循化县乡村振兴化青融合产业示范项目2000万元,由县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二、循化县街子镇乡村振兴白驼香肠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500万元,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

三、循化县文都乡、尕楞乡7个村农田灌溉改造项目18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四、循化县6乡镇8村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720万元,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请你局严格按照资金变更相关政策法规和程序,规范实施变更,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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