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实施清水乡下滩村旅游扶贫农家院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循清政〔2021〕137号)收悉,鉴于该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评审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水乡下滩村旅游扶贫农家院提档升级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及法人代表
循化县乡村振兴局 韩忠勇
四、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清水乡人民政府 韩玉麟
五、项目建设地点
清水乡下滩村
六、项目建设性质
提档升级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8月—2021年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万元(道路硬化约22万元、面点房等约6万元、项目前期费用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1.下滩村农家院道路硬化370米×4米;
2.下滩村农家院新建面点房等约171平方米。
十、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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