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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清水乡下滩村乡村旅游扶贫农家院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清水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实施清水乡下滩村旅游扶贫农家院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循清政〔2021137号)收悉,鉴于该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评审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水乡下滩村旅游扶贫农家院提档升级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及法人代表

循化县乡村振兴局  韩忠勇

四、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清水乡人民政府   韩玉麟

五、项目建设地点

清水乡下滩村

六、项目建设性质

提档升级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18—202112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万元(道路硬化约22万元、面点房等约6万元、项目前期费用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1.下滩村农家院道路硬化370×4米;

2.下滩村农家院新建面点房等约171平方米。

十、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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