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下达循化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循水〔2021〕98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循化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部门
循化县扶贫开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循化县水利局
五、项目建设性质
提升改造
六、项目建设地点
道帏乡、白庄镇、清水乡、积石镇、街子镇、文都乡、尕楞乡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7月至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
总投资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更换管道5375米,新建闸阀井120座。其中:
道帏乡:新建闸阀井31座,安装电磁阀62个、超声波流量计31套、蓄水池液位仪31套。
街子镇:更换管道340米,新建闸阀井11座,安装电磁阀22个、超声波流量计11套、蓄水池液位仪11套。
文都乡:更换管道60米,新建闸阀井24座,安装电磁阀48个、超声波流量计24套、蓄水池液位仪24套。
积石镇:更换管道85米,新建闸阀井4座,安装电磁阀8个、超声波流量计4套、蓄水池液位仪4套。
白庄镇:新建闸阀井28座,安装电磁阀56个、超声波流量计28套、蓄水池液位仪28套。
清水乡:更换管道815米,新建闸阀井19座,安装电磁阀38个、超声波流量计19套、蓄水池液位仪19套。
尕楞乡:更换管道2575米,新建闸阀井3座。
十、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2021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