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循化县农田灌渠配套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水〔2021〕216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专家组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农田灌渠配套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循化县水利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果什滩村、上坊村、河北新建村、下滩村、哈达亥村、民主村、加入村、起台堡村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9月—10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循化县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项目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灌渠521m,涵洞4座、农桥1座、跌水2座、排洪桥1座、沉砂池1座、围栏50米;更换水泵8台,真空泵2台,配套电机2套、起动柜6台,闸阀4套、配套电缆0.7km,上水压力钢管694m。
十、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此复。
202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