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街子镇牙目曲呼、托龙都、团结等6村农田灌溉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水〔2021〕21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街子镇牙目曲呼、托龙都、团结等6村农田灌溉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主管部门
循化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乡村振兴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
循化县水利局
六、项目实施地点
牙目曲呼村、托龙都村、团结村、三立坊村、三兰巴海村、伊麻目村。
七、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9月-10月
八、项目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循化县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项目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土渠0.97km,混凝土支渠修复2.808km,混凝土支渠清淤711m,混凝土斗渠修复1.87km,新建渠系建筑物26座,其中出水口3座,分水口23座,铺设压力管道385m,泵站维修改造2座。
十、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2.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实施项目,并切实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后续管护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健全完善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此复。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