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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循化县农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批复
 

水利

你局《关于请求下达循化县农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批复的请示》(循水〔2021248)收悉。鉴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级评审,原则同意实施循化县农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农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循化县水利局  韩昱恒

五、建设性质

维修改造

六、建设地点

白庄镇上白庄村、下白庄村和民主村;清水乡下庄村;查汗都斯乡下庄村。

七、项目规模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18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八、建设内容

1.维修改造白庄镇干渠340m、便桥1座、浆砌石挡墙30m、渡槽4处;

2.15座涝池网围栏(高1.8m)安装5250m

3.维修改造查汗都斯乡渠道15m,跌水1座;

4.维修改造清水乡下庄村提灌站1座。

九、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对象和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2.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实施项目,并切实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后续管护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健全完善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此复。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