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下达循化县农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批复的请示》(循水〔2021〕248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县级评审,原则同意实施循化县农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农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循化县水利局 韩昱恒
五、建设性质
维修改造
六、建设地点
白庄镇上白庄村、下白庄村和民主村;清水乡下庄村;查汗都斯乡下庄村。
七、项目规模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18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八、建设内容
1.维修改造白庄镇干渠340m、便桥1座、浆砌石挡墙30m、渡槽4处;
2.15座涝池网围栏(高1.8m)安装5250m;
3.维修改造查汗都斯乡渠道15m,跌水1座;
4.维修改造清水乡下庄村提灌站1座。
九、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对象和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2.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实施项目,并切实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后续管护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健全完善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此复。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