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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循化县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下达循化县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批复的请示》(循水〔2021251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已通过县级评审,原则同意实施循化县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循化县水利局  韩昱恒

五、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规模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10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建设内容

新建大口井1座、泵房1座、检查井3座、集水池1座、200t蓄水池2座、浆砌石防护墙30m、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520m,更换管道5830m。其中:

积石镇丁江村:更换主管(DN63 PE100 1.6Mpa300 m;支管(DN50 PE100 1.6Mpa200 m;新建检查井1座;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500m

文都乡拉兄村:新建大口井1座;泵房1座;200t蓄水池1座;集水池1座;检查井1座;浆砌石防护墙30m;上水压力管(DN100镀锌钢管,壁厚4mm110m;输水管(DN75 PE100 1.6Mpa1200 m;溢流管(DN90 PE100 0.8Mpa100 m

白庄镇扎木村:新建200t蓄水池1座;更换输水管(DN90 PE100 1.6Mpa3800 m;溢流管(DN110 PE100 0.6Mpa100 m;检查井1座。

清水乡田盖村:更换主管(DN90PE100 1.6Mpa20 m;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20m

八、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对象和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2.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实施项目,并切实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后续管护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健全完善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此复。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