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下达循化县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批复的请示》(循水〔2021〕251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已通过县级评审,原则同意实施循化县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农村人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循化县水利局 韩昱恒
五、建设性质
新建
六、项目规模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10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七、建设内容
新建大口井1座、泵房1座、检查井3座、集水池1座、200t蓄水池2座、浆砌石防护墙30m、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520m,更换管道5830m。其中:
积石镇丁江村:更换主管(DN63 PE100 1.6Mpa)300 m;支管(DN50 PE100 1.6Mpa)200 m;新建检查井1座;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500m。
文都乡拉兄村:新建大口井1座;泵房1座;200t蓄水池1座;集水池1座;检查井1座;浆砌石防护墙30m;上水压力管(DN100镀锌钢管,壁厚4mm)110m;输水管(DN75 PE100 1.6Mpa1200 m;溢流管(DN90 PE100 0.8Mpa)100 m。
白庄镇扎木村:新建200t蓄水池1座;更换输水管(DN90 PE100 1.6Mpa)3800 m;溢流管(DN110 PE100 0.6Mpa)100 m;检查井1座。
清水乡田盖村:更换主管(DN90PE100 1.6Mpa)20 m;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20m。
八、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对象和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2.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范实施项目,并切实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后续管护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健全完善规范、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此复。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