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你局《关于对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点循化县清水乡下庄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循农科〔2021〕279号)收悉,鉴于该方案已通过县级专家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点循化县清水乡下庄村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循化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四、项目实施地点
清水乡下庄村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其中,建设费用547.16万元,二类费用33.69万元,预备费19.17万元。
六、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宽度4米沥青混凝土道路475.83米,宽度2.5米沥青混凝土道路193.18米;平整临时停车场6237.55平方米;新建50cm×50cm混凝土水渠750米,新建灌溉闸口6座;新建长度为1254.5米木栈道2条;拆除并新建砖砌文化墙81.20米,粉刷改造文化墙194.88平方米;改造台阶式挡墙景观780米;改造道路入口处景观并设立标识牌一处;古树围挡防护30处,休息观赏平台一处;安装路灯20盏。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8月—2022年8月
八、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实需要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做好项目实施、验收、管护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实施。
3.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此复。
2021年9月22日 |